本規章定位與架構 全10章 230條
- 法源(§1)中華郵政依郵政法、郵件處理規則及公司章程規定,經營郵務業務。
- 郵務業務(§2)指郵件之遞送及其他相關營業項目;郵件收寄分基本郵件業務與特種郵件業務。
- 內容不證明(§9)同郵件處理規則——除存證信函副本外,不予證明。
- 補遺(§229)本規章未規定者,適用郵政相關法律法規及萬國郵政公約。
| 章 | 名稱 | 條文 |
| 一 | 總則 | 1–10 |
| 二 | 基本郵件業務 | 11–64 |
| 三 | 特種郵件業務 | 65–121-2 |
| 四 | 郵件之交寄 | 122–144 |
| 五 | 郵件資費 | 145–161 |
| 六 | 郵件投遞 | 162–204 |
| 七 | 郵件查詢及補償 | 205–217-1 |
| 八 | i 郵箱服務 | 218–222 |
| 九 | 其他業務 | 223–228 |
| 十 | 附則 | 229–230 |
兩大業務分類 §4、§5(必考)
| 基本郵件業務(§4,8 種) | 特種郵件業務(§5) |
| 信函、明信片、郵簡、印刷物、盲人文件、電子函件、小包、包裹 |
航空、限時、可追蹤函件、快捷、掛號、報值、保價、代收貨款、廣告回信、存證信函、傳真、未來郵件 |
陷阱:「掛號、快捷、報值、保價、限時」都是特種郵件業務;「電子函件、小包、包裹」才是基本郵件業務。
各類郵件「重量/尺寸」上限 超高頻數字
| 郵件 | 重量上限 | 備註 |
| 信函(§12) | 2 公斤 | 尺寸最大長寬厚各≤60cm、合計≤90cm;最小 14×9cm |
| 新聞紙/雜誌(§26) | 2 公斤 | 尺寸同信函 |
| 印刷物(§32) | 2 公斤 | 國內單本書籍、寄國外書籍可展至 5 公斤 |
| 印刷物專袋(§34) | 10–25 公斤 | 寄國外同一收件人 |
| 盲人文件(§35) | 7 公斤 | 免付水陸路普通資費 |
| 小包(§45) | 1 公斤 | 寄國外 2 公斤 |
| 國內包裹(§46) | 20 公斤 | 最大長寬高合計≤ 150cm |
- §13:國內明信片以每平方公尺 180–250 公克白色紙料印製;尺寸最大 14.8×10.5cm、最小 14×9cm。
- §124:郵件姓名地址字體長寬須大於 4 毫米,字跡清晰。
特種郵件重點與差異 §73–§121-2
- §73:掛號郵件=註明掛號、編號登記、掣給執據、由收件人收領。
- 招領期限差異報值郵件招領 15 日(§83);保價郵件招領 30 日(§95)——常一起考!
- §98:各級郵局辦國內代收貨款報值郵件;不收寄「國內代收貨款保價郵件」及「國際代收貨款郵件」。
- §105:代收貨款郵件如無法收取貨款完成投遞,寄件人得申請退回代收貨款費 50%。
- 存證信函§114:作成正本 1 份、副本 2 份並簽章;§116:留存郵局副本自交寄日起保存 3 年;§117:申請查閱/證明按存證費半數收費。
- 未來郵件§121-2:保管期限最短 15 日、最長不逾 30 年。
交寄、資費與投遞 §122–§204
- §137:交寄大宗各類掛號郵件 5 件以上,用大宗掛號執據存根聯單。
- §143:郵寄法定紙幣、金銀、寶石等貴重物品,以法令許可者為限。
- §148-1:郵票自發行之日起始生交付郵費證明效力;貼用未發行郵票者不予收寄。
- §154/§155:一次交寄同種類函件 20 件以上得由郵局逐件蓋「郵資已付」戳記;100 件以上得申請自行加印「郵資已付」戳記。
- 改投/改寄(§167、§170)新地址在原投遞區內=改投、須轉他局=改寄;申請有效期間自始日起6 個月為限,同一地址申請以一次為限。
- §176:遞送中掛號函件改投遞服務,自同意之始日起1 年為限。
- 存局候領(§188)國內郵件以候領次日起15 日為限(得書面延長至 1 個月);國內快捷 5 日;§188-1 國際郵件 2 個月。
- §203:無著郵件招領揭示 1 個月;§204:無價值者屆查詢期限後 1 個月銷燬、有價值者滿 3 年變賣。
查詢、補償與 i 郵箱 §205–§222
- §207:查詢期限自交寄次日起 6 個月;國際快捷 4 個月。§210:應補償者至遲自查詢次日起 3 個月內支付。
- §211:國內掛號函件每件補償 575 元;§212:國內包裹/快捷 5kg 以下 575、逾 5–10kg 865、逾 10kg 1,155 元。
- §215:履行補償後發現原郵件,受領人收到通知 3 個月內退補償金請領。
- §217-1:掛號郵件未以報值/保價交寄致損失,責任以「全部遺失時可得請求之補償金額」為限。
- i 郵箱(§218–§221)限投掛號郵件;改投 i 郵箱前須收件人同意;投入 i 郵箱視為一次投遞、開箱時間為妥投時間;未於投入次日起 2 日內領取,取出送指定郵局招領。
互動練習題(自編,共 25 題)
點選選項即時對答案,並顯示解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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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年考古題(網路彙整・已核對法條,共 28 題)
中華郵政招考歷年真題,答案均經現行條文核對;題號 G 代表考古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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